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廈門火炬高新區開展“加強生產經營空間載體保障”政策兌現申報工作
發布時間:2023-05-08內容編輯:宇辰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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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廈門火炬高新區加快培育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的若干措施》(廈高管規〔2022〕7號)(以下簡稱《措施》)相關規定,我委擬于近期開展“加強生產經營空間載體保障”政策兌現申報工作,具體通知如下。
一、政策內容
對火炬高新區范圍內增資擴產新購設備500萬元以上(含),且有新增場地需求的專精特新在庫工業企業予以分類支持。
(一)對產線整體遷移的情形,需扣減原生產經營場所的面積(以租用合同為準),僅對差額部分予以補助。
(二)對新增租用火炬高新區內非關聯企業房產擴大生產經營規模的,將按照實際租用面積予以一定支持:島內新增用房按照15元/平米/月予以補助,補助面積不超過1000平米;島外新增用房面積按照10元/平米/月予以補助,補助面積不超過2000平米。補助期限2年。
二、申報對象
2022年增資擴產新購設備500萬元以上,且有新增場地需求的,并按時做好統計報送工作、項目預備案和備案、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的火炬高新區在庫工業企業。
專精特新在庫工業企業是指獲評工信部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或經火炬管委會認定的高新區專精特新后備工業企業。
三、申報流程
本條款通過線上系統進行申報。線上審核通過后,企業按要求將相關紙質申請材料及收據一并提交至火炬管委會。
四、申報時間
2023年5月6日-6月5日。
五、申報材料
(一)企業資金申請表(2023年生產經營資金補助);
(二)企業上一年度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206表(“一套表”系統內打?。?;
(三)向非關聯企業新增租用場地的租賃合同、付款憑證以及相關證明票據;
(四)收款收據。
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并裝訂成冊,一式一份。
六、其他說明
(一)符合本措施支持條件的事項,如果同時符合高新區其他扶持政策支持條件的(含國家、省、市級政策中要求高新區配套或分擔的部分,以及高新區與企業簽訂的合作協議),同一類獎勵或補貼事項以補差額的方式按最高檔予以扶持,另有規定的除外。
(二)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業,須簽訂相關誠信承諾書,若違反承諾的,一經發現,火炬管委會即刻全額追回資金,并取消其后續兩個自然年度內獲得高新區財政資金支持的資格;涉及違法的,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。
附件1. 企業資金申請表(2023年生產經營資金補助)